• 公司名下没有车可以报销油费吗?如何节税和规避税务风险?

    “私车公用”是很多公司都会遇到的问题,如何节税和规避税务风险?快来一起看看实务操作!


    公司没有车,可以报销油费吗?

    税务局: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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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内容:

    公司没有车,员工出差回来有加油费报销,可以用油票报吗?

    税局答复: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 第四条  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

    给大家总结一下就是:


    1、公司名下没有车,一般在真实情况下是不可能有加油费的。业务不真实,取得的加油费发票自然不能税前扣除和报销。


    2、部分企业可能有“私车公用”、员工开私家车外出办公的情况,但是需要一系列前提条件才可以报销加油费和税前扣除,不能单纯的以为加油费一定可以报销。


    3、实务中,最常见的就是当企业员工包括老板,在报销的时候就随便找一张发票来报销(替票行为),而加油费发票现在就是最常见的发票。


    公司名下没有车,而报销加油费,就涉嫌接受“虚开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同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63条规定,替票行为涉嫌偷税,被税务稽查发现后,不但需要补税,还有0.5倍至5倍的罚款,当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也会有的。


    因此,小编建议大家,公司名下没有车,“私车公用”没有把握处理好的话,还是不要报销加油费哦~


    公司名下没有车

    怎样合理报销加油费?


    关于这个问题,陕西省税务局曾做过答复:


    如果公司名下没有车,员工开私家车外出办公的,要报销相关加油费等费用,必须要签订租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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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说:


    1、员工开私家车外出办公,在单位没有公车的情况下,要想顺利报销燃油费、过路费等,必须要与公司签订租车协议


    2、如果在没有签订租车协议或者签订的是0元租金协议,强行开票报销的话


    (1)对企业来说,会面临相关车辆费用无法税前扣除的风险。


    (2)对个人来说,获得的报销款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做到这3点

    规避私车公用税务风险


    一、3点规避税务风险  


    1、要签订租赁合同    


    公司与员工的私车签订用车书面协议,约定明确车辆的使用情况及费用分摊方式。而且签订租赁合同可以在以后相关税务审查时提供证据!需要提醒的是,签订合同需要相应缴纳印花税。


    2、建立相关健全的制度


    企业必须要建立一套公务用车的制度,做好每次车辆使用的记录,分清是个人消费还是企业费用,员工应向公司提供汽车租赁发票。


    3、财务要规范核算


    对于私车公用费用税前扣除的范围,企业应规范财务核算,相关费用不能相互混淆,不得将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费用改由公司承担,并在税前扣除。


    二、私车公用涉及哪些税费呢?


    1、个税    


    个税方面,如果公司以实报实销的方式支付员工车辆的所有支出,没有视同个人补贴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第一条的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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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增值税


    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于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也就是说,500元以下个人可不提供发票,500元以上需申请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缴纳3%的增值税(现在税收优惠1%)。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当然,如果要缴纳增值税,还应同时缴纳增值税附加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企业所得税(针对企业来说)


    企业所得税的关键就是私车公用产生的费用能不能税前抵扣!企业因业务需要,租用员工、老板车辆,在签订租赁合同并取得车辆租赁发票的情况下,其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油费、保养费、过路费等支出,可凭合法有效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但没有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不能税前扣除,或者不属于企业本身经营发生的相关车辆费用,而是老板、员工等发生的个人费用,这些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印花税


    财产租赁合同,个人和企业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立合同人应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注意:附加税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半优惠


    举个例子:


    某人名下车辆与企业签署车辆租赁协议,月租金2000元含税(合同签订未价税分离),他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给自己公司。需要缴纳多少税费?


    • 增值税:2000/(1+1%)*1%=19.8元

    • 附加税费:19.8*12%*50%=1.19元(城建税按7%计算的)

    • 印花税:2000*0.1%*50%=1元

    • 个人所得税:(2000/(1+1%)-1.19-1-800)*20%=235.6元


    因为车辆的使用权已经按照“财产租赁合同”转移给企业,因此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费用,可以开具企业名称的发票,正常入账抵扣费用。如果费用能够取得合格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车辆过桥过路费等),企业可以进行认证抵扣。

    私车公用如何选择更划算?


    我们先来列举三个方案和它们的纳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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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一:简单粗暴,财务容易计算和管理。但是补贴纳入工资一起核算,会增加个税的税负。还有可能补贴的钱减掉实际费用还不够缴个税。


    方案二:实报实销,清晰明了。但业务的真实性很难确认,公司有没有相对固定的制度,票据是否真实有效,这些做不到位都有可能导致税务风险,包括企业所得税不能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等。


    方案三:无需缴纳个税,成本费用可据实扣除,企业所得税也没有调增的风险,且取得发票符合条件的进项税允许抵扣。但对于大型企业且用车较多,这种方案实操确实有点困难。不但会增加财务人员的工作量,还涉及企业代扣代缴个人租赁业务所得税。


    但是,如果双方签订的是无租金租赁合同(0租金使用),处理将会产生以下风险:税务机关会认为无租金租赁协议,免费使用的话,租金价格不公允,会核定租金;


    部分税务机关认为无租金租赁协议情况下,车辆所发生的费用依然应归属个人费用,不得计入公司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