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1.《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以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明确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实务总结
1.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可以要求银行开具发票。
2.银行开户交纳的手续费,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中金融服务注释,属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所以一般纳税人在银行开户交的手续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可以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取得一年房屋租金的增值税专票,是要分期抵扣进项吗?
问:我公司向某写字楼承租三间办公室,预付一年租金15万元,付款时,取得房屋租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通过后,进项税额能否一次性全额抵扣,还是分摊到每月抵扣?这个业务,适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办法?
答:这个业务不适用的。您这个业务的发票,认证通过后,可以按照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一次性抵扣。
解析:此处容易与取得不动产进项容易混淆,这里指的是不动产出租,支付的租金,取得的进项税发票,可以抵扣,而《办法》说的是取得不动产的进项才是分期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