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要到一年一度的中秋节了(此处应有掌声),对于吃货来说,记住节日的方式就是过节吃什么,元宵吃汤圆,端午吃粽子,中秋当然是要吃月饼啦。所以按照国际惯例,很多公司企业要会为员工采购月饼作为中秋节福利,对于公司财务来说,如果采购月饼开具了专票,能否直接认证抵扣增值税呢?
答案是可以认证,但不能抵扣增值税。
具体财务上的处理:
认证后应及时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注意:
(1)对于发给员工个人的仲秋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并入当月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缴纳个人所得税;
(2)对于将仲秋月饼送给单位之外的人员,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税政策1: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及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财税政策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 )
二、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看到这里可能很多会计朋友也会跟我有一样的疑问,如果按照政策规定,那么是不是所有公司发放的福利都要从我们自己的工资所得中扣税吗?就这个问题我们也找到了一些权威人员的回复,以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