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朋友圈各种刷屏说金税四期来了,纳税人千万不能怎样怎样,然后林林总总列了十多条。作为财税工作者,小好(畅捷通好会计简称)简直是不能忍!
在此,经过查证,特此说明,这是个不折不扣的大谣言!!!!下面我们将近期疯传的谣言逐一粉碎!
1.税务金四期即将上线,对企业的发票监控会更加严密,万能的金四期系统会扫描到所有公司开具和收到的发票,收入和费用一定要成比,若费用比例过高风控系统将自动识别推送置市稽查局,将接受自查补税!!!
真相:
谣言!!税务局的金税三期系统去年十月才刚刚上线,而时隔半年多时间就说要上线金税四期,这一事件经过多方考证,纯属子虚乌有!但是,金税三期的功能确实还是很强大的,对于企业的基本信息、收到的发票,企业的进销项情况等都有强有力的监控,对于虚开虚抵的情况能够及时地预警,所以请纳税人一定要规范开票取票,切忌投机取巧!
2.2017年7月1日起所有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都必须填写完整的纳税人信息(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信息不完整的发票将视为不规范无效发票不能报销入账!
真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该规定从2011年起就有要求项目齐全。因为实际操作中大量企业不遵守规定,因此,又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明确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因此,2017年7月1日后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没有填列单位全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一律不得作为有效凭证,其他栏次,也应当完整填列。
如果确有特殊原因未填列,可咨询主管局视情况判定是否可税前列支。本规定意在通过不允许购买方入账计入成本费用继而增加其税负的举措间接督促开票人正确开票。
而关于这一政策请注意,总局货劳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1、该文件只适用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该文件仅适用于购买方为企业的情况!
3、当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销售方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收凭证!
3.2017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票认证期限为360天(仅限于7月1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真相:
不只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票并不是只有一般纳税人才能开。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10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是2017年7月1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均可以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不管开票的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个人出租或者转让不动产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费用发票中主要规范餐费——餐费报销时需要附列菜单,若是招待用的餐票报销需要附列招待对象的单位,被招待人的级别,姓名;
会议费——报销需要附列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花名册并签到表,参会人员的餐费及住宿标准须列明,会议记录概要。
真相:
这是在国企为主体的年代,国家为了防止国企高管利用招待费或会议费中饱私囊而做出的管理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中的确有类似规定,但当前民营企业占主体,招待费、会议费花的又不是国家财政,故该文件已经被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废止了。
当然,国有企业与上市公司至今仍在自觉执行该规定,一些股份制民营企业执行的更为严格,毕竟完善的风控机制是企业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部门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自然会尽可能保留一切有利于强化财务控制的制度。
5. 有使用POS机的企业建议注销POS机不再使用(金四期系统可以监控企业办理的POS机,如果必须使用POS机那么该账户的收入就要列入公司收入,做账报税)
真相:
pos机从来都不是用来非法经营的,税务机关也从来没有默许企业经营用pos机绑定私人账户,公款私存一直都是违反财经法规的!但,税务机关的核心理念一直是以票控税!
你向购买方开票了,你的收入就会自动通过税控系统入账,你把pos机绑定到私人账户不仅不利于你企业的财务管理,而且私人流水过大,极容易引起银行和税务机关的关注,无论是洗钱嫌疑还是高额个税,你都吃不消的!
你不开票,购买方就不能入账抵税,更关键的是,在他正常给上游开票的情况下,他的收入已入账,而可入账的成本费用减少,对他而言,就不仅仅是增值税不能抵扣那么简单,而是要缴纳25%企业所得税!国家推行全面营改增的目的就在于让下游监督上游!
6.办公用品发票将按实际购买货品名称开发票,每一样办公用品明细都要列明,再也开不出“办公用品”这样笼统的项目名称了;
真相:
根据《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不单只办公用品,所有商品、服务都应该把名称填写在发票上,如果票面行次不够,可以附上货物劳务或服务清单。
7.单位的一般账户发生的业务必须要给会计入账并申报纳税;
真相:
这是国家财经法规早就规定了的,但仍是上面说过的,税务机关的核心理念是以票控税、下游督促;同时与银行的数据共享不断向纵深推进,一旦银监会强令各银行必须以纳税数据为信贷风控审批依据,即使你的下游是普通消费者,没有索要发票需求,但你的上游需要完整准确的营收利润指标,就会坚持给你开票,而税务机关又在不断强化对发票内容的监控,类似于通过上游企业给你建立了一套进货统计系统,你不通过对下游开票核销你的库存,庞大的库存数据照样会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
因此,再强调一下,企业全面营改增后,你的上下游都将沦为税务机关派来的卧底!
8.个体开票建议不要开超80万(工业50万),因为个体在办理注销时地税将严格管控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真相:
“80万、50万”只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个体工商户在注销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都会重新核查所有税费的缴纳情况,不只是针对个人所得税。
9.2017年7月1日过后部分收入过低的一般纳税人将会面临发票降版,即:十万元版的发票将会被降版为万元版,(收入达300万以上,商业税负1.2%,工业税负3%的企业应该不会被降版)
真相:
现在所有发票都是税务机关通用的票样,所有栏目的外观尺寸均完全统一,因此,根本没有十万版、万元版、千元版之说!实际上是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了企业通过税控系统开票时单份发票的开票限额!而相关规定,自国税总局推出增值税通用机打票以来,就一直存在!
10.小规模现在享受的增值税季度9万减免若无新政策出台将于2017年12月31日截至,请注意!
真相:
这句话本身没问题。但是现在经济大环境怎么样,政策能不能延续,是可以合理预见的。
11:小微企业现在享受的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由30万提高至50万,即:利润为50万元以下,所得税按10%征收)(注:小微企业标准,商业资产总额1000万以下,人工80人,工业资产总额3000万,人工200人以下)
真相:
符合条件的企业,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下同)的,均可以享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第1条)顺带说一下,这个优惠是从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
12.个人消费和所有一切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如:购买大衣,包包,鞋,超市购入日用品,洗脚等不能报销的发票,不要再开单位名称了,因为万能的金四期系统将会扫描到所有我公司开具和收到的发票,税务监控系统确实将会自行从成本费用测算该企业的收入,所以企业收入和费用一定要匹配,若成本费用比例过高,风控系统将自动识别推送至税务稽查部门,会造成企业被税务稽查的风险加大,如果你开具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发票就等于你坑了公司!
真相:
税务机关一直都有采集企业的各方面经营数据,也一直都有风险指标管控,如果企业的经营数据出现异常,会通知企业进行解释。也是醉了!难道现在有人出去洗脚还会开公司的名称吗?
13.不论是收款还是付款不开发票的款项都不能再走公账,开发票的金额超过2000以上都要从公账收付款!
真相
并不是所有收支都必须开具发票,只要资金收支是企业正常经营中的合法行为,都可以通过银行账户进行收支,比如员工借款、员工工资、预付款、预收款!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是国务院于1988年颁发的,当时不仅是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为主的年代,而且尚未确立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地位,银行也还全都是国家的,此条例是政府通过银行管控国民经济的重要法理依据。
但,如今,一切都变了!连国企都拥有了自主经营权,支付宝也推出了企业版,企业在哪个银行开户?开多少个账户?什么情况下用现金?都已经完全交给企业了!
企业要做的只有真实开票、依法纳税!所有资金收支都是有交易对手的,只要真实合法,经得起税务核查,你想怎么收支就怎么收支!
最后,小好想提醒大家在擦亮眼睛,辨别谣言的同时,也要规范日常的财税处理。毕竟,国家对发票监控越来越严的趋势难以改变,任何发票,只要金税系统中查询不到,就是废纸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