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节后伊始,已有部分企业享受到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带来的减税大礼包:
深圳市某汽车运输公司如果2019年销售额保持不变,因新政策,企业所得税可少缴纳3.3万元。
厦门某眼镜有限公司金湖路分公司原本要缴纳2700元左右的增值税,因新政策,将一分钱不用缴,还省了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300多元。
......
减税降费红包带来的获得感从年前一直延续到年后,如此利好的政策,势必要使用到极致。那么,对于国家税务局年前颁布的税收优惠政策,各位小主是否已熟练使用?不如小好带领各位重温一遍,让小主们能够查缺补漏,帮助企业老板省税,提升个人工作价值。
本文重点对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文件进行解读,辅以案例阐明对小微企业的影响,及实际工作将面临的会计处理方法。以此帮助小主们吃透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正大光明的为企业省税。
小主们,看完记得一定要记得收藏~
壹
最新关于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文件
日前,国家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并出了相关政策的解读及执行办法等。
划重点
1.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2018年企业所得税申报,需要按照18年的政策。
据〔2018〕77号政策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负为10%。
4.2019年起实行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30万元免征增值税,无对应的附加税费,但并不免企业所得税。
政策规定一: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规定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5.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施行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贰
税收政策对小微企业的影响
1.增值税方面
原来每个季度不超过9万元,现在为每个季度不超过30万元,每个季度可减少增值税6300元。
2.所得税方面
应纳税所得额最高提高到300万元。享受优惠政策。分为100万元以内,300万元以内两个档次。
【案例说明】
某企业此前不在小型微利企业范围之内,按照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其从业人数会和资产总额符合条件。
该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
以前应纳企业所得税按25%的法定税率,应交所得税300*25%=75万元。
按照新的优惠政策:
应交所得税100*25%*20%+200*50%*20%=25万元。
由此可见,按照新的优惠政策,该企业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大幅减少。
3.其他税种方面
主要包括: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这些税费随着优惠税率的降低,为企业带来了利润的增加。
叁
税收政策的会计处理
一、增值税
1、日常发生时: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月末对于优惠政策部分
借:应交税费
贷:营业外收入等科目
二、所得税
1、计算应交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期末转入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三、其他税费
1、日常发生时:
借: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
2、月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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